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宗物资设备和基建工程等招投标工作的管理,严格规范其工作程序和操作流程,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川北医学院招投标工作监督委员会,由李成军、孟强、王官德、吕永锋、李时春、冯玉春、郑光辉、张莉、卢虹等九位同志组成。李成军同志任主任,孟强同志任副主任,其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全校招投标监督的日常工作。由王官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青雨禾、康宇二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川北医学院招投标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川北医学院
2008.10.20
附:
川北医学院招投标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图书、教材、房屋出租、服务类项目等一切经济活动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维护国家、学院利益,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四川省严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年14号)以及国家、省上的其他制度,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对全院招标投标与采购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
二、对招标方案、信息发布、招标文件进行监督。
三、对资格预审、编订标底等工作进行监督。
四、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抽取、开标过程、评标过程、定标以及中标等工作进行监督。
五、审查监督特殊情况下变更招标方式、标底等重大事项。
六、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对各种招标工程、物资、设备等的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七、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招标投标的规章制度。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