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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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第二批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及应用型示范课程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阅读次数: 日期:2018-09-21

各院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及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527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应用型示范专业和示范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文件精神,应用型示范专业需要有一届本科毕业生且在校生人数在240人以上。经初步清理,我校可申报的专业见下表。请相应院系积极申报。学校从申报的专业中择优上报2个。

2.应用型示范课程原则上从已立项和拟申报的应用型示范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中遴选申报。我校已经立项的应用型示范专业有护理学和麻醉学。请承担护理学和麻醉学专业主要课程的院系积极申报。今年拟申报专业的主要课程需申报的,请承担课程的院系与专业所在院系沟通协调。学校将从申报的课程中择优上报8门。

3.请申报应用型示范专业的院系在9月26日前将申报的专业名称报教务处。

4.请各院系在10月1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学校教务处。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及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527号)

2.可申报应用型示范专业名单

                                       

 教务处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