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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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课程评估的通知

文:任洪 审核:冉茂成 来源:教学评估中心 阅读次数: 日期:2022-11-18

各教学单位:

课程评估是全面促进课程建设的有效手段。按学校既定的2021年启动、5年时间内对所有本科必修课程完成一轮评估”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面向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必修课程。2021年已经接受课程评估及2022年基层教学组织专项评估中被学校抽评的课程除外。

二、评估程序

1.确定被评课程。各教学单位自主选择必修课程(优先评估核心课程)总门数20%的课程自评,于11月25日前将被评课程名单报教学评估中心,各教学单位合理安排受评课程,将拟评课程名单报教学评估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展开自评工作。

2.整理支撑材料。对照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逐项梳理支撑材料和依据。

3.开展自评工作。严格按评估指标内涵开展自评工作。

4.提交总结报告。以教学单位为单位提交被评课程总结和评估结论,并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评估书面材料一份与电子材料一并提交教学评估中心。

5.学校组织抽评。根据各教学单位评估情况学校组织专家抽查,专家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听看课、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院系评估结论进行核查、审定。

6.公布评估结果。专家组根据各教学单位评估结果和抽查结果形成课程评估的得分和等级,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三、结果应用

1.评估不合格的课程,不能参加各级一流课程申报,限期一年内完成整改,学校组织复评。

2.本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立项的本科一流课程,本轮免评。

联系人:任洪   电话:611077   QQ:344381551

 

附件:1.课程评估指标体系(2022年修订版)

      2.课程评估评分简表

      

 

                        教学评估中心

                           20221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