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拓展沟通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师生员工急难愁盼的问题,推动依法治校、民主治校,提高学校内部治理水平和管理服务质量,助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校领导接待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校领导接待日每两周一次,原则上安排在周四15:00-17:00(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
(二)地点:高坪校区行政楼四楼会客室
二、接待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三、接待内容
(一)对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决定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加强和改善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来访者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需要学校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
(五)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来访者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属于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先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如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再通过接待日提出。同一问题的来访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且要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二)校领导接待日实行预约制。预约方式包括网络、电话等。来访者需在学校办公室网页或者OA系统下载并填写《川北医学院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交至学校办公室信访与法律事务科,或发送至邮箱cbyxfb@nsmc.edu.cn。电话预约请拨:0817-3352699。无预约的来访者原则上不予接待。
(三)学校办公室作为校领导接待日的牵头部门,负责接待日的前期准备、接待记录、协调督办和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为减少办理环节,提高办理效率,根据接待日的预约情况,安排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陪同校领导接待,并负责具体办理师生反映的问题。
(四)接访校领导负责统筹办理来访事项。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能现场办理的立即办理;对不能现场办理的,由接访校领导做出批示,交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办理;对涉及学校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应提交学校研究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项,相关部门(单位)应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五)学校办公室对所有来访事项做好登记,填写《川北医学院校领导接待日意见处理单》(见附件3),并根据接访校领导批示,将意见处理单及时交由相关部门(单位)处理。相关部门(单位)在收到意见处理单的5个工作日内把处理结果反馈至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将办理结果及时报接访校领导审阅,并组织(协调)反馈给来访者。
(六)参与接待工作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得泄露来访者反映的问题。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来访者反映问题或对来访者进行打击报复。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安排
2.川北医学院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
3.川北医学院校领导接待日意见处理单
党委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附件:/data/upload/file/202305/8fd60a3e48be1ddd4ab55a45c05575d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