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审计处
督办通知书
川北医审督办〔2017〕1号
2014-2016年度审计项目整改落实检查督办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在2014-2016年度审计项目整改落实专项检查中,你处整改落实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部分问题整改推进缓慢和整改落实未到位的现象,你处负责对以下事项进行进一步督促整改:
一、《川北医学院自行采购备案表》缺乏编号,应当进行编号管理。
二、未按月将本月领用的低值易耗品报送计财处入账;每年应对所属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同时督促各部门将清理、检查结果报国资处。
三、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要催促使用部门尽快粘贴固定资产标签,并对资产定期规范盘点清查,要求各部门人员变动一定要进行资产移交,确保账实相符。
四、加快推进教职工合作建房房产证办理进程,并附相关会议纪要和说明材料。
五、对于资产购置论证不充分,造成闲置的情况,国资处应和发展规划处协调分工事项,厘清落实事前论证主体,加强对设备购置的可行性认证。
六、已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要按照规定程序加快进度;资产处置要找专业的残值评价机构进行残值评估,尽快出台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请你处于2017年9月22日前完成上述事项整改,并在规定时间以前,将上述事项整改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审计处。若逾期还未完成整改事项,将在校内一定范围通报,按照《川北医学院内部审计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移送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处理。
审计处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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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学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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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审计处 2017年8月2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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