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教务科是学院负责管理本专科及留学生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职能机构,现有科长1名。职责范围包括:
一、制定教学任务,组织教学进度表的编排,管理调停课;
二、审批任课教师;
三、组织教材选用论证及征订;
四、组织课程考试命题,安排各类考试监考工作;
五、组织教学检查与督导工作;
六、组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七、组织教育教学项目的申报、验收等工作;组织教学成果奖励的申报;
八、组织教师教学相关能力培训、教学类竞赛等工作;
九、牵头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工作;组织课程评估、基层教学组织评估等工作;
十、审核教学工作量,申报课时费、监考费;
十一、组织课程重修、补修及重补修成绩上报;
十二、组织学生转专业、辅修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等工作;
十三、组织制定实习大纲,安排本科生实习,对实习基地开展定期评估巡查;
十四、组织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开题及答辩工作,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
十五、审核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组织召开学院学位评定会;
十六、负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等各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数据的采集整理;
十七、药学院、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等安排的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教务科办公室:药学院402
联系方式:18783902628
(该信息更新于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