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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来源:川北医学院药学院 发布日期:2014-01-03 点击:

药学院办公室是在药学院党政的直接领导下职能科室,现有主任1人,开展如下具体工作:

一、协助学院领导组织制订和完善各项药学院综合性的规章制度,做好全院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药学院的各类工作规划、计划、总结、请示、报告、通知等的起草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各种文件的上传下达。

三、协助组织准备各种会议和活动,确保会议和活动的顺利进行,做好会议和活动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

四、组织协调、联系药学院各科室、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处理学院各种来访和来信事宜。

五、协助学院领导实施药学院人事管理、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及聘用等工作。

六、负责部门对外联系交流工作。

七、负责药学院印章的管理和合法使用。

八、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日常经费预算制定、办公用品的审核、购置、领用、保管及发放等工作。

九、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药学院办公室:药学院404

联系电话:0817-3300337

(该信息更新于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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