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教育环境,按照《川北医学院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原则,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合理规划,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二、组织管理
成立药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药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审核,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拟转入学生名单,积极做好学生咨询服务等工作。
组长:张帆
成员:刘军、冯莉苹、陈维、李生茂、于春雷、杨春艳
三、转专业学生报名基本要求
1.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2. 身心健康,符合拟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3. 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应无补考记录,且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含50%);
4. 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参加转专业;签订有正式定向协议的本科学生不能进行转专业;
5. 学生只可选择填报一个转专业志愿。
四、转专业控制表及名额
1. 转专业控制表:
高考首选科目 | 专业名称 | 控制条件 |
物理 | 临床医学 | 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专 业可互相转 |
医学影像学 |
麻醉学 |
眼视光医学 |
精神医学 |
口腔医学 |
预防医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影像技术 |
法医学 |
眼视光学 |
临床药学 |
药学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康复物理治疗 |
智能医学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护理学 |
助产学 |
运动康复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2. 转专业核定名额:
五、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1. 转出学生报名:2026年2月28日—3月2日下午3:00。报名须填写《川北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提交药学院学生科。
2. 转出学生审核:2026年3月2日下午4:00之前,药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并按照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核定拟转出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3. 转入学生审核:2026年3月9日下午4:00之前,药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依据教务处下发的转出学生名单、按照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核定拟转入名单,并报送至教务处审核。
六、其他
1. 自教务处公示拟转入名单之日起两周内,拟转专业学生可到拟转修读专业进行试读,试读期间可提交放弃转专业申请。
2. 关于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事项,学生可以直接联系药学院进行咨询(于春雷18783902628,陈维19881734472)。
川北医学院药学院
2025年7月15日
附件:《川北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