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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日常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8-10-20 点击:

为充分发挥服务学生学业的功能,维护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创建一个环境优美、整洁有序、文明健康的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请使用同学们自觉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医学影像学院学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面向川北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全体学子,请在工作时间内到访。

2.自觉爱护中心场地的公共设施,严禁在桌椅、墙壁、玻璃等处涂抹、涂鸦、刻画,不得往窗户外扔杂物。

3.自觉保持中心服务场所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禁止在室内进食、吃零食。离开时请自觉将桌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随手放入垃圾桶内。

4.自觉维护中心服务场所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追逐打闹,或在楼道高谈阔论,携带手机的同学自觉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请勿在室内接听和拨打电话。

5.进入中心服务场地的同学应注意仪表、衣冠整洁,不可穿拖鞋、睡衣进入。

6.请勿在中心服务场地及楼道内吸烟。

7.看管好个人物品,手机、笔记本电脑、手表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遗失,中心值班工作人员会尽可能帮助寻找,但恕不对遗失的个人物品负责。

8.中心服务场地是公共场合,禁止情侣在室内嬉戏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以免打扰他人学习。

9.如遇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在场同学应遵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从安全出口有序撤离。

10.如在中心服务场所内遇到各种不文明以及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可向值班工作人员反映,为了更好的发挥中心的作用,请积极提供宝贵的意见或者建议(欢迎加入医学影像学院学业咨询群:850402646    咨询邮箱:yxxyzd@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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