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强化院系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学习效果,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学院改革和发展实践。根据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院系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充分重视中心组学习,严格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在学院的政治理论学习中起带头作用,做出表率。
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国际国内形势相结合、与学校和学院的工作实际相结合、与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要结合学院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组织成员进行专题研讨,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学院党委委员、副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组成。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根据职务变动随时变更。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列席。
第五条 学院党委对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学院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是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完善学习制度等。中心组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如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由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
第六条 党委副书记担任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副组长,负责中心组学习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选定参考书目、提供学习资料等。
第七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宣传委员担任。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准备学习资料、印发学习通知、协调学习事务、负责学习考勤和记录、撰写情况报告、管理学习档案等。
第三章 学习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
第八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围绕党的理论体系及其新成果、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重要时事、教育和管理理论等内容展开。每次集中学习原则上围绕一个专题,把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认真确定学习主题,精心设计学习方案,通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观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开展。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研究理论和指导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当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二)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确定个人自学计划和内容,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个人自学每月原则上不少于8学时。
(三)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把调查研究作为深化理论学习、分析解决问题、检验学习成果的手段贯穿学习全过程,推动学习调研常态化制度化。中心组成员应当坚持学思研贯通,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
第十一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如上级领导机关有重要的指示精神需要学习传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可以随时安排。学习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由学习秘书报经组长同意后,通知有关人员。
第四章 学习要求与学习制度
第十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既要克服以议工作代替理论学习的倾向,又要避免就理论谈理论的现象,做到聚精会神学习,认认真真讨论研究问题,保证学习质量,使学习真正达到提高理论素养和认识水平、推动工作的目的。
第十三条 为了保证学有成效,每次集中学习讨论前,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内容和中心议题认真阅读有关书目和材料,准备好发言提纲。做到认真读书、独立思考。
第十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学习领会的基础上进行讨论,讨论时要紧扣主题踊跃发言、勇于发表意见。
第十五条 健全档案制度。按照年度建立完善学习档案,包含中心组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材料、考勤记录、学习记录。
第十六条 考勤与请假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集体学习实行个人签到。中心组成员应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向组长请假,因故缺席者事后要及时补课或补交学习笔记。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医学影像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川北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