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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规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3-10-17 点击: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质量内部自我监控,保证教学过程和各个环节按规范进行并达到相应质量标准,检查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成立中西医临床医学系教学督导组,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教学督导组是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对全系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教学督导组由系部教师推选,并经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教授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批准成立,并报学校教学督导组审批。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四条  教学督导组的职责

(一)检查监督教学制度、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以及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的运行情况。

(二)检查和评价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设计、成绩考核等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

(三)调研、指导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情况,为学校的教学建设提供决策性意见与建议。

(四)督查指导教风、学风建设。

第五条  教学督导组的任务

(一)教学督导委员要坚持按照学校要求的听课学时进行听课,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效果客观、公正做出教学水平等级评价和书面评语,进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评优、晋级和奖惩的依据之一。

(二)对于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不当的青年教师要给予重点帮助和指导,使其尽快胜任教学工作,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三)教学督导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例会,要把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汇总,由督导组主任转达给教学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将督促相关科室及时处理,如本系无法解决,由教学管理部门向学校上级部门请示协调并加以解决。

(四)教学督导组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总结工作,评价系部教学工作状态,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教学督导组每年初围绕系部当年工作重点,拟定教学督导工作年度计划和方案。

第六条  教学督导委员的权利

(一)对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师的任课安排及相关事项有知情权;

(二)对系部教师教学情况有评议权;

(三)对系部教学工作的重大决策,教师的职务晋升有建议权。

第四章  工作方式

第七条  教学督导组工作由教务科主管,各科室对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要给予支持、配合,对督导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听取并加以研究、改进。

第八条  教学督导组工作以听课为主,适时与任课老师、教研室主任等座谈,交换意见,沟通信息,与教研室和系部密切合作,共同把好课堂教学质量关。

第九条  教学督导组成员可利用课前、课后时间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直接听取学生和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

第十条  教学督导组成员在听课结束后应将填写的“川北医学院听课意见反馈表”送交教务科,以便及时汇总听课信息和建议,由教务科反馈至相关教研室,并由相关教研室将意见传达至教师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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