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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试卷管理办法

文:木尔扯尔 审核:木尔扯尔 来源:木尔扯尔 发布日期:2012-05-20 点击:
木尔扯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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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试卷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考试试卷的管理,规范试卷管理各环节工作,培养和营造优良的教风、学风、校风,为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院试卷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试卷的命题要求

1.考试命题

各门课程应当实行考教分离,统一考试。凡课时、大纲、教材相同且结束时间基本相同的课程,其考试均应使用同一试卷并在同一时间进行。

(1)各门课程考试命题工作由任课教研室组织。每门考试课程及笔试的考查课程必须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按同一水平命题两套(A、B卷)。

(2)考试使用A卷或B卷由任课教研室负责人确定。使用国家试题库命题除外。

(3)考试命题工作在考试前两周完成。

(4)考试课程考核采用非试卷方式进行的,应在考核前两周完成考核的计划、内容、方式、评分准则等的制定,经院系审批后报教务处。

(5)A、B两卷原件及非试卷方式进行的课程考核计划书原件由学院教务处分学期保存,各院系保存复印件。

2.命题的一般要求

(1)各教研室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确定考核的知识点、题目形式、分数权重来组成试卷。

(2)考试命题应按教务部门确定的课程考试时间确定题量。

(3)考核内容的覆盖面要宽,应包括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内容,并体现课程的重点内容。

(4)有合理的难度和区分度,“三基”部分内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综合部分内容和提高(扩展)部分内容应分别占70%、20%、10%。

(5)题型要多样化,一般可采用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问答题、简答题、分析题等项题型中的若干项。

(6)各个试题要相对独立,不能互给提示。

(7)在命题的同时,要制定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客观性试题)或参考答案(主观性试题)。

(8)试卷一律采用学校规定的试卷样式(见附件2)。试卷要填写相关信息内容:考试(考查)时间、学年度及学期、课程名称、试卷类型等。

二、试卷的审批与保密

试卷的审批实行教研室、院系、教务处三级审批制度。

1.命题后,命题教师在“命题教师签名”一栏签名,依次提交教研室、院系、教务处审核,然后由任课部门按规定办理印卷手续。

2.如命题教师为教研室负责人或院系主管领导的,其试卷的审批程序参照前项办法执行,“教研室主任签名”和“院系主管领导签名”一栏应由其他负责人签名。

3.教研室负责人和院系领导对所审查的试卷有权提出质询,组卷教师应对质询作出解释;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试卷,应退回组卷教师重新进行组卷。

4.由教务处组织从试题(卷)库组(抽)卷的试卷,在“命题教师签名”一栏中签注“试题(卷)库组(抽)卷”字样。

5.接触试卷的人员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凡在命题、审题、印卷、领取和保管试卷过程中造成泄密事故者,按学校教学事故处理。

三、阅卷

1、所有以试卷方式考核的课程,其阅卷都应集体阅卷。

2、阅卷用笔均为红色,给分为正分。

3、阅卷完毕后阅卷教师应在其所阅大题后签字。成绩复核人员最后也应签名。

四、考后试卷的质量分析

1.考试课程和笔试的考查课程都要进行考后质量分析。

(1)在阅卷完毕后各教研室要填写“川北医学院考试质量分析表”,根据分析表中的各栏目要求如实对试卷命题的质量和学生学习的质量进行分析,找出教与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2)各院系聘请当学期不参与组卷的任该课程教师或专家作为质量分析人,对考试和试卷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论向组卷教师及教研室反馈;对发现有较大异常的试卷,各院系要责令教研室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分别报院系和教务处。

2.考试质量分析表均需填写一式三份,教研室存档一份,报各院系和教务处各一份。

3.学校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学校教学督导员有权对考试和试卷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卷教师、任课教师或学院应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出解释或整改。

五、考后试卷保存的范围和方式

保存的范围:正常考试课程的试卷、笔试的考查课程试卷、重考、重修试卷。

保存的方式:

1.考试后试卷由任课教师所在教研室保存。

2.考试后试卷按课程分学期、专业班级并以学号顺序进行保存,各教研室应在本学期前5周内整理完前一学期的考试后试卷,集中保存于指定的地点。存放方式原则上应方便查找。

3.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袋按专业班级(或教学班)分装考试后试卷,如一个试卷袋装不完,可用多个袋子分装并注明分装内容。按试卷袋封面要求填写清楚应填栏目。

4.试卷袋内所装材料自上而下顺序是:

(1)学生空白考试试卷(1份);

(2)考试试卷的标准答案(1份);

(3)班级学生成绩册;

(4)试卷分析表(见样表);

(5)考试后已阅试卷。

5.随班级重修的考试后试卷,应放回该生第一次修读本门课程的试卷袋中;单独开班的重修考试后试卷,按重修班装袋保存,其他环节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六、考后试卷保存的年限

1.原则上试卷应保存到学生毕业离校后一年。

2.对因各种原因提前离校学生的试卷,其保存年限与该生所在年级相同。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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