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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社会治安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文:金波 审核:金波 来源:金波 发布日期:2009-11-02 点击:
金波
审核 金波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社会安全类重大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处理能力,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称社会安全类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重影响高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对社会安全和稳定造成了较大影响甚至破坏的事件或事端。

2、本预案也适用与学校在敏感期、国家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

3、本预案同时适用于社会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时,学院采取的应急处置工作。

4、本预案所指社会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1)未经批准走出校门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政治性、群体性事件。

(2)在校内聚集的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有倾向性问题的群体性哄闹事件;影响正常秩序的集访、闹访;“法轮功”分子、邪教组织滋事;以及出现具有煽动性的攻击党和政府及社会主义制度的网络有害信息、大小字报,非法举办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倾向的学术报告、讲座、研讨会等。

(3)因师生非正常死亡、走失等以及其他学校事故引发的可能会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与安全的群体性事端。

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等级的要求

5、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一级状态:主要指情况比较复杂,重大突发事件已经或即将发生,要求各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入岗位,履行职责,随时接受分配的工作任务;

6、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二级状态:主要指各个敏感时期和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事件可能发生,要求各方面人员做到加强值班,检查督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

7、应急状态由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组提出建议,学院维护稳定与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即发布实行。

三、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的报送

8、信息报送原则:

(1)快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社会安全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送;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满报、谎称或延报;

(3)直报:发生特大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可直接报送学院维护稳定与安全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组长、副组长。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9、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有无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

(3)发生地相关部门以及学院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10、“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社会安全类重大突发性事件时,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学院,学院启动应急预案;各级党政“一把手”是该级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要紧急行动,以各业务部门为基础,各自包干负责管好本部门的人员;学生工作辅导员要深入第一线,到须生班级、宿舍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11、“有效控制,就地解决”的原则。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行动果断,坚持把事态控制在校内,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让学生走出校门;能在校内某一局部解决的弥补扩展到全校;能在校内解决的就坚持在校内;一旦发展到走出校门,也要尽可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面秩序失控和混乱。

12、“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在群体性事件中,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加强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化整为零,不激众怒,讲究策略,争取多数群众,化解矛盾,采取适当措施隔离带头者,交有关部门处置;一旦出现打、砸、抢行为要果断约请公安机关介入,获取证据,将有为首者带离现场,依法处理;同时,学院依校规给予处分,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五、突发事件不同阶段的处置措施

13、萌芽状态的处置

(1)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学院在学生宿舍区、体育场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关键部位设置监控设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影响学院稳定的因素。加强校园巡逻,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及时紧急处理,发现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控制,带离现场,进行审查,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进行迅速消除,防止扩散。

(2)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生工作部门、保卫处和有关部门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14、局部聚集状态的处理

(1)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有关部门立即向学院维护稳定与安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2)学院处置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工作指挥组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予以处理;对愿意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学生工作部门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15、大规模群体性状态的处理

(1)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学院全体总动员,采取措施,化解矛盾,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师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各级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到外教的事件,立即对外教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2)若事件已超出学院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院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院立即向地方政府和教育厅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师生受伤。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时,学校各级干部要进一步劝说师生离开现场,保证师生安全。如必须处理师生时,有关学院(系)、部门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师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3)若发生串联、集会、在校外示威、游行的情况时,学校各单位要派人劝阻和随队维持秩序,同时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作好工作,防止师生没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防止师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学院各部门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维护学校稳定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作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院不漏系、系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六、针对性的具体处置方法:

16、校内张贴大小字报、标语——采取适当方式,掌握或挡获当事人,视情况,做好相应的思想工作或送保卫处,张贴物取证后立即取下送交保卫处;

17、校内举行小型示威游行、起哄、围攻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立即到现场,包干化解,保卫处和学生处密切配合,采取相应措施,对于带头闹事者和幕后策划者,采取适当方式掌握或隔离,视情况给予追究和处理;

18、校内静坐示威——各有关方面干部和人员到场,将静坐示威人员劝离或带离现场,包干化解,带头或煽动者,采取适当方式,首先带离或隔离,情节严重者由保卫处或依法交公安机关处置;

19、校内罢课、罢工、罢教——院(系)、部、处为基础,包干负责,平息事态,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依法依纪追究带头或煽动肇事者,严格按校纪、校规或依法交公安机关处理;

20、非法刊物、非法传单——采取适当方式掌握或挡获当事人,收缴工具器材和刊物,依法交保卫处或有关部门处理;

21、校内非法广播——挡获当事人,收缴工具器材,依法交保卫处或有关部门处理;

22、校内非法集会——采取适当方式制止进行,及时掌握和追究发起人;

23、校内打、砸、抢、烧——立即旗帜鲜明地宣布: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保护大多数群众的安全,控制为首者,依法交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置;

24、聚集出校示威游行——未出校门时门卫及在场人员首先坚决阻拦,各部处干部和教师要赶到一线劝阻疏导参与人员,重申国家游行示威法的相关规定,力求把事态控制在校内;一旦失控,各院(系)领导、辅导员和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应跟随队伍掌握情况,继续劝阻,维持秩序,防止坏人混入破坏。对违法行为及时取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违法人员;

25、校外来校冲击——坚决拒之门校门外,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冲击者的主管单位;

26、未经上级和学院党委同意的外国(境外)记者采访、录像一一拒之门外,不准入校内;

27、国外电话采访——一律按照外交辞令:“无可奉告!”

七、各职能部门责任

学院各职能部门在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必须按以下分工做好工作。

28、党办、院办:

(1)负责组织全院综合值班;

(2)负责汇总各方面的情况、信息,统一上报下达;

(3)组织各部门的政治稳定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处置;

(4)负责收集重要国际国内信息,供领导参考。

29、组织部:

(1)负责动员各级党组织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组织落实好本单位的各项稳定工作及措施;

(2)组织动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在稳定工作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

30、保卫处:

(1)加强管理,严格门卫、保卫制度。做好校园及重点部位巡逻守卫工作;

(2)通过各种渠道掌握本校政治动态信息,并及时向学院两办和上级报告;

(3)与公安国安机关及兄弟院校保卫部门保持联系,获取校外信息;

(4)组织指挥应急小分队,预防和才处置突发事件中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杀人、抢劫等事件,及时疏导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5)加强公共场所、宣传栏等阵地的控制,防止和及时挡获张贴、书写反动传单、标语、大(小)字报等非法活动人员;

(6)依法进行现场取证工作;

(7)检查督促各机密要害部位加强值班和警戒,确保要害部位安全;

(8)做好学院主要领导人及知名人士的安全保卫工作。

31、学生处、院团委、成人教育学院、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握并反映学生思想政治动态,有针对性的作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

(2)配合各院(系)密切掌握敌对势力、“两非”和“法轮功”骨干,以及资产阶级自由思想严重的校内学生的动向,发现和制止他们的非法活动,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保卫处;

(3)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组织指挥学生政工干部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深入学生,旗帜鲜明,坚持原则地做好工作,制止和平息事态,必要时通知有关学生家长来校作好平息事态工作;

(4)掌握敌情,若发现有反动宣传、心战品,及时交院办或保卫处、再由保卫处按程序上报公安、国安部门处理;

(5)与学生相关的事态平息后,认真负责作好善后工作。

32、宣传部:

(1)确保宣传舆论阵地的政治安全,确保校内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校报等的正确宣传舆论导向;

(2)及时准确地把中央、省、市和学院党委、行政决定和指示传达到群众中去,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3)保证提供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激动灵活的宣传工具和器材;

(4)根据不同的类型和上级的指示,负责来校采访者的接待或劝阻;

(5)主动和新闻媒体联络,坚持正面报道学院的情况,防止误导。

33、外事办

(1)密切掌握在校外籍人员和台、港澳人员的情况,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他们的安全,并且做好心中有数,有关情况以及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两办、保卫处以及上级外事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2)按有关外事纪律和外交惯例宣传我国宪法法规、政府立场和学院校规、校纪,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34、610办公室:

(1)健全本院“法抡功”成员基本档案,全面掌握其活动情况,并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日常帮教工作;

(2)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对“法抡功”顽固分子的监控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3)组织校内有关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对公开练功、外出滋事、进京上访等“法轮功”违法人员,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35、网络管理:

(1)做好校园网的日常安全维护工作,健全网络档案材料,并按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2)对校园BBS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制度:“日常时期”实施BBS第三级管理制度,由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指挥组安排人员,对校园BBS进行不间断监控、及时收集、分析、处理网上信息,并包有关院领导;在国内外与学院发生重大事件的“重要时期”,学院实施BBS第二级管理制度,由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指挥组指派专人,同时对BBS实施24小时网络监控,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网络信息动态;在校园网受到敌对势力的破坏性攻击或上级部门提出明确要求以及其他确有必要临时性关闭校园BBS,直至“特殊时期”结束;以上三级管理制度的执行由学院维护稳定与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实施。

(3)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校园网上的有害信息立即进行备份、删除,并及时报告学院两办和保卫处。

36、教务处:

(1)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法,保证教学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与各院(系)密切配合、积极动员和组织教师、班主任深入到学生中,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37、后勤:

(1)保证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2)保证所属的重要部位(配电房、水泵房等)的安全警戒,加强值班检查、防火、防盗、防毒、防人为破坏;

(3)加强教学、实验大楼的值班、巡逻,防止和及时报告在教室、实验室出现的反动标语、传单、爆炸物;

(4)加强食堂管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5)后勤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已实行物管的教工住宅区的治安防范、防火、防盗、防震、防毒等工作;

38、工会、家属委员会:

(1)掌握教职工及家属中的信息动态;

(2)组织、协调教职工宿舍的治安防范、防火、防盗、防疫、防震、防毒等工作,防止意外发生;

(3)组织动员家长管好和教育自己的子女。

39、纪委(监察)、审计:

(1)牵头组织学院稳定工作督察组,经常检查督促学院各方面依法依纪落实稳定工作,并及时向学院两办通报;

(2)对稳定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纪的案件及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40、财务处、设备处:

(1)准备好学院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所需经费,由学院准备金中支出;

(2)建立学院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必备物资储备库,一旦紧急启动,即可投入使用。

八、做好物资准备,保障预案的实施

41、各单位要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车辆,通讯工具、灭火器材、救护车、医药器材、摄影器材等物质准备工作,随时保持良好状态备用,以应急需。

九、善后与恢复工作

42、事件平息后,学院及相关部处和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及时认真的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总结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组织学生进行学习、讨论,总结经验教训,增强分析、认识问题和正确看待问题的能力,增强全局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维护学院稳定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

43、事件结束后,事发的相关部门要及时正式上报对该事件的处置情况以及经验教训总结分析。学院维护稳定与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起草总结报告,经学院维护稳定与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部门。

44、领导小组根据处置事件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并提出修改或补充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

45、对由于责任不落实,工作失职,措施不力,导致事态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责任制查究责任。

十、本规定从二00八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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