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加强学校资产配置的科学性,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3年学校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北医发规﹝2020﹞1号)的要求,2021-2023年校内专项设备类项目的申报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归口管理,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认真按时做好2021-2023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及发展实际需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要求做好2021-2023年专项设备类项目申报计划。
2、请按照学校校内专项项目申报书-设备类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并做好项目部门论证工作。
3、请各单位、各部门同时做好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和教学专用设备的申报。请各部门根据现有资产数量统筹规划并做好充分论证,原则上行政办公设备不接受零星申报。
4、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川北医学院项目申报书-设备类、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申报表、教学专用设备申报表、川北医学院仪器设备(10万及以上)购置论证表的纸质版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运行管理科,电子版通过OA发送。
联系人:何冠军 联系电话:3352619(办公)
附件1:川北医学院项目申报书-设备类
附件2: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申报表
附件3:教学专用设备申报表
附件4:川北医学院仪器设备(10万及以上)购置论证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