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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3 点击:

教研室

根据川北医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关于开展课程评估的通知》,为深入推进课程建设,全面提高课程水平,护理学院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评估工作,现将课程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对护理学专业本科《护理教育学》《儿科护理学》《精神科护理学》、助产学专业本科《助产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六门课程开展课程自评。

二、请各教研室组织各课程组对照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逐项梳理支撑材料和依据,严格按评估指标内涵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被评课程结论为:优秀(A级≥85分)、良好(B级75~84分)、合格(C级60~74分)和不合格(D级<60分)四个等级,并于2022年5月15日前提交护理学院教务科。

三、护理学院根据各教研室评估情况组织督导专家抽查,专家通过查看资料、听课、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课程评估结论进行核查、审定。

四、此次未被评估的课程,应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自评自建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课程评估指标体系(2020年试用版)

2、课程评估评分简表

                               

    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

                                 2022年4月10日

相关附件:

1. 附件1.docx

2.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