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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12-01 点击:

领导班子联系教研室制度

一、领导班子联系教研室制度是领导班子工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保证部门领导深入教学、科研一线,了解各方面情况,及时解

决教学科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制定改革、发展开展举措、推进教学、科学研究,全面提升部门整体实力、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依据。

二、领导班子参加教研室活动的主体是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对象是各教研室。院长和总支书记为活动的组织者和负责人。

三、领导班子参加教研室活动制度的实施,原则上由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按各自分管的教研室、实验中心参加教研室、实验中心的活动。

四、领导班子不定期参加教研室活动。

五、领导班子参加教研室活动的内容依据个教研室活动内容,如有特殊情况或实际工作需要,领导成员可事先跟教研室进行沟通或提出内容要求。

六、领导班子成员对教研室活动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要从实际出发努力解决教研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能解决的

问题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研究。

七、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要做好参加教研室活动工作记录,每学期结束,交部门办公室存档管理。

党委二级中心学习制度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我院基层理论武装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结合《中共川北医学院委员会关

于建立院系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意见》,特制定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党委二级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二级中心学习小组人员构成

组 长:党委书记 秘 书:党委副书记

成 员: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科级干部

二、二级中心学习小组学习的任务和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二级中心学习小组学习的首要任务。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

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以及有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精神。

要结合工作需要,认真学习《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高校管理理论等知识。

2.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是二级中心学习小组学习的根本目的。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提高

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观察我院办学形势的变化,分析我院建设发展中的问

题,指导和推动我院的科学发展。

3.围绕我院中心工作,学习要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和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以及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要

紧紧围绕学校和院系的中心工作和发展思路,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

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使科学理论真正成为指导工作和决策的思想武器,成为推动学校和院系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二级中心组学习时间,学习方法,学习制度

1.学习时间

二级中心组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8学时。集中学习由党总支统一安排,个人自学内容按学习的任务和要求,结

合时事和热点进行自学,做好笔记。

2.学习方法

(1)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精心设计每次学习主题,通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观看录像、问题研讨、交

流体会、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在学议结合中加深理解,升华认识,取得实效。

(2)坚持学习思考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专题调研,提倡撰写有价值有份量的调研

报告。

3.学习制度

(1)严格考勤制度。集体学习实行个人签到制度,认真做好中心组学习记录。

(2)健全档案制度。按年度建立完善学习档案,包括中心组成员名单、中心组学习有关文件和学习参考材料、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考勤

考核记录、学习记录、学习成果、学习总结等。

(3)坚持述学制度。中心组成员要在年终述职述廉的同时进行述学,对一年来的学习情况、学习成果、学习差距和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

的情况进行回顾总结。

(4)建立考核制度。二级中心组学习的考核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年底要统一检查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笔记。组织部门要

把学习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

(5)完善总结交流制度。每年年底各二级中心组要开展总结交流活动,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学习效果,撰写学习总结和来年学习计划

安排,并积极交流经验。

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会议制度

一、教研室主任会议是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向所属部门传达学校及学院规章制度,布置工作任务和要求,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会议形

式,是教职工大会议事制度的有效补充。

二、教研室主任会议由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组织召开,参加人员为部门领导成员、各教研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吸收相关人员参加会

议,必要时还可以和党支部书记会议联合召开。

三、教研室主任会议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

四、教研室主任会议的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上级及学院会议精神和规章制度,布置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建议,

督促和检查各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

五、教研室主任会议实行签到制。对于教研室主任会议的议题和会议内容,各教研室主任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所在教研室全体教工传达。

六、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教研室主任会议的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教授委员会工作条例

为深化部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部门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在部门改革建设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质量,适应“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需要,部门决定成立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教授委员会。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

学校有关制度,制定本工作条例。

一、教授委员会的性质:教授委员会是研究和议定部门改革建设与发展中有关教学科研和人事等重大事项的机构。担负学科改革与建设、

学科带头人引进、科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评估以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有关部门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等事项的审定

职能。

二、教授委员会的组成:教授委员会人数原则上9-11人,由部门具有高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教授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

人和秘书一人。教授委员会在主任委员的主持下开展工作。

三、教授委员会成员的产生:教授委员会成员的人选,遵循自愿申请和部门民主评议,结合学科、课程分布和总体工作实际择优选定。成

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为一年。

四、教授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有较大的国内外学术影响的基础医学教授;

3.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且自愿为部门的建设发展服务;

4.群众基础好,在教职工中享有较高声誉。

五、教授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议定部门的建设与发展规划;

2.议定部门的教学与科研相关的重大事项;

3.议定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4.议定部门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5.讨论部门领导班子认为有必要提交议定的其它事项。

六、教授委员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履行岗位职责,正确行使民主权力;

3.接受部门教代会、工会和群众的监督。

七、教授委员会议事规则

1.教授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和主持。

2.教授委员会会议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

3.教授委员会所讨论和议定的议题主要由行政班子收集,主任委员提出。

4.教授委员会有五分之二以上(含五分之二)的委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问题提出举行会议,主任委员应须召集会议进行讨论。

5.在教授委员会职权范围内所讨论和议定的事项,要先由部门领导班子提出方案,再提交教授委员会讨论议定。

6.教授委员会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集体决策制度,不可由他人代替或表决或投票。所讨论和议定的议题要在超过到会人数的一半

的成员表示赞成的情况下方为有效。

7.教授委员会对所讨论的议题要充分酝酿。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严重分歧,难以议定时,除特殊情况须作出议定外,应暂缓作出议定,在继

续深入调查研究和交换意见的情况下,再次召开会议表决。

8.教授委员会通过的决议,主任委员如有异议,可行使一次否决权。被主任委员否决的决议要再次通过,须有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三

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赞成。

9.教授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对所讨论的敏感问题严守秘密。所讨论的议题如与本人直接相关,要采取回避的原则予以回避。

10.教授委员会会议按收集的议案逐项讨论,由秘书负责记录会议所对事项做出的决议,并整理会议纪要。

八 附则

1、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部门。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课堂行为规范

为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行为,形成良好教风学风,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川北医学院关本科教学工作条例》、《川北

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川北医学院实验教学工作条例》和《川北医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党政联

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部门课堂行为规范。

一、教师课堂行为规范

1.仪表与教态

(1)着装规范大方,仪表典雅端庄;

(2)语言标准规范,声音清晰洪亮;

(3)行为举止文明,教态自然恰当。

2、教育与教学

(1)课前准备充分,教学资料齐备;

(2)准时进入教室,课堂组织有序;

(3)讲解清晰严密,内容符合大纲;

(4)示教准确无误,巡回积极在岗;

(5)师生互动活泼,保证教学质量;

(6)遵守教学时间,无早退和拖堂。

二、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1.穿着得体规范,精神状态良好;

2.提前进入课堂,聚精会神听讲;

3.行为举止文明,维护严肃课堂;

4.遵守操作规程,友善尊敬师长;

5.爱护公共财物,保持清洁卫生;

6、认真完成学习,好学天天向上;

三、违反课堂规范处理

1.教师发生课堂教学违规行为应填写《基础医学院教师违反课堂规范记录表》,教学督导组和科室主任提出处理意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决定,处理结果纳入评优评奖和年终绩效考核。

2.学生发生违反课堂纪律应填写《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学生违反课堂规范记录表》,辅导员提出处理意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处理

结果纳入评优评奖考核。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教研室、实验中心功能建设实施办法

教研室、实验中心是按专业或课程而设置的教学管理的基层组织,在学校教学工作中直接肩负着组织教学、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教师

培养与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本科教学工程建设、完成国有资产管理等重要任务。因此,加强教研室、实验中心的管理和建设,是保障教学

质量、提升教学、科研水平的根本保障,也是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基础。为了更好的健全教研室、实验中心功能,特制定本实施

办法。

一、师德师风建设功能

1.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计划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活动。

2.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

3.鼓励党员教师接受学生“走访身边的共产党员”活动,坚持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

4.鼓励教师积极担当班主任、科研指导和三下乡带队教师等工作,在学生培养中充分发挥全院育人、全方位育人功能。

二、教学、科研组织与实施功能

1.组织教师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和执行教学任务。

2.组织教师认真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3.制定各专业学期教学进度表、任课教师审批表。

4.组织实施和检查教学过程各个环节。

5.规范课程考试大纲、命题计划、阅卷评分、试卷分析、成绩录入等环节工作和做好学生成绩考核与评定。

6.举行师生教学信息交流会和座谈会。

7.组织教学项目、科研项目的申报,协助在研项目的实施,督促在研项目的完成,鼓励成果奖的申报。

8.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指导书、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9.组织本学科研究生招收的复试与面试工作,制订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的总体计划,协调组织本学科研究生教育中期考核、开题报告、毕业

论文预答辩和正式答辩等工作。

三、教师培养功能

1.制定青年教师两年在职培养计划,督促指导教师认真进行传帮带指导,严格考核青年教师在职培养效果。

2.鼓励青年教师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提升学历层次,鼓励青年教师去国内外高校脱产进修提升知识水平。

3.强化教学团队和学术队伍建设,着力学术带头人培养,加强学科间学术交流,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支持骨干教师在各级学术委员会

与学科专业委员会中任职。

四、教学研究功能

1.开展集体备课、试讲、授课(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课指导、辅导答疑)、同行听课、观摩教学等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

2.深研教学方法、精练教学技能、提升教学水平;灵活应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

3.吸纳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改成果,拓展教学思路、创新教学模式。

4.探索考试改革,建立科学、合理、有效、可信的考核内容、考试方法和考试机制,鼓励探索和尝试网上考核。

5.强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改进学生实验技能比赛单一模式。

6.坚持为学生开放实验室,鼓励指导学生进行课题研究和科学实验。

五、课程建设功能

1.更新教育理念、优化课程结构、精炼课程内容、提高教学质量,推动课程体系的改革与建设。

2.完善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

的基本资源建设。

3.开展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课程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在线自

测/考试系统等拓展资源建设。

4.制定和完善学科课程标准。

5.注重教材建设,鼓励教师编写高水平出版教材、电子教材和双语教材。

6.强化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减少传统应证性实验,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和探索性实验。

六、学科建设功能

1.健全学科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科室学科建设绩效考核与评价机制,完善科室内部绩效分配奖励制度,调动科室全体

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科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2.凝炼学科研究发展方向。根据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总体目标,制订各科室学科发展具体目标,细化三年建设规划,量化年度工作计划,

凝炼2-3个优势强、有特色、可持续的研究方向作为学科建设长期坚持的发展方向。

3.强化学科建设经费管理。精心编制学科建设经费使用预算,加强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监督,确保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安全高效。

七、管理功能

1.建立严格、科学的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实行教职工值班制度。

2.建立严格、规范的贵重设备、危险药品管理使用制度,有明晰的使用记录。

3.制定本科室各种安全制度和危机应急预案。

4.制定本科室综合治理和环境卫生保持制度。

5.制定本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秘书工作职责。

6.制定本教研室、实验中心综合考评及分配制度。

7.制定本教研室、实验中心集体活动管理办法。

8.制定本实验室使用、实验操作基本规范。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青年教师两年在职培养方案

青年教师是教师队伍中的生力军,是学院教学科研发展的希望所在,为提高青年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充分发挥青年教师

在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养对象:新分配入我院的青年教师。

二、培养时间:2年

三、导师制度

1.培养对象在到校工作后,由教研室或中心确定2名指导教师(简称导师),1名业务导师,1名思想政治导师。

2.业务导师一般由教授或副教授担任,思想政治导师由支部书记或党员骨干教师担任,其主要职责为:

(1)思想政治导师主要负责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包括政治学习、师德师风教育等。

(2)业务导师主要负责:① 制定培养计划;②向培养对象传授教学经验,帮助培养对象熟悉备课、编写教案、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教

学环节,组织研讨教学难点,通过教学过程的培养,提高培养对象的教学能力;③协同教研室或实验中心培养对象一起制定《青年教师培

养计划》,并指导、督促培养对象的工作;④督促与指导培养对象搞好专业理论与技能的学习;为培养对象确定研究方向提供咨询和帮

助。

3.培养对象要在导师的指导下,熟悉各个教学环节,认真练好教学基本功。

四、培养内容

(一)政治素养

教师既是传授学生专业知识的导师,也是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者,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必须加强自己的师德修养,谨言慎

行,为人师表,勇于担当。教师要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培养良好的师德师风,做

到依法从教,立德树人。

(二)教学技能

1.听课。培养对象应按指导教师的安排,每学期要系统听完一门以上专业课程及相关专业基础课,认真记录每一节课的内容摘要,教学

要点等教学活动内容,并努力熟悉教学各个环节。培养期间要有意识的安排时间听取其他公共课程授课,从中学习组织教学的方式。

2.助课。培养对象一般不独立担任课程教学(教研室或实验中心教学工作需要的除外),而主要为导师助课,即协助导师进行课程辅

导、组织讨论、批改作业、组织教学实践、草拟试题、批改试卷等。助课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可试讲课内部分章节,逐步提高教学能力和

教学水平。

3.独立授课。根据教研室或实验中心教学工作的需要,培养对象在完成助课任务的同时,也可独立担任一定的课程教学任务,但必须在

导师指导下准备教学大纲、教案、讲稿、课件等教学材料;上课前,导师应组织教研室或中心老师听取培养对象的试讲,并做好指导记

录,记录中要指明其优缺点,提出改进意见;上课中,导师应亲临课堂听取培养对象听课,并将听课情况与培养对象交流指导,填写记录

备查。

(三)科研能力培养

培养对象应积极参与教研室教师的科研工作,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并积极申报适应自己专业特长的科研课题。培养期间,至少应有

自己的苗圃及以上级别课题1项。

(四)组织管理能力培养

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应积极参与教研室行政管理工作,协助教研室进行日常事务的管理;担任兼职班主任工作及学生带习工作,提

高自己的组织能力。

五、培养管理

1.各教研室和实验中心要对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导师每学期末要对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书面小结。

2.培养对象每学期向导师和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书面汇报一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并听取导师的指导意见。填写《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表》。

3.指导教师和教研室或实验中心每学期要对培养对象师德师风、劳动纪律、参与行政管理及担任兼职班主任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做

好相关记录。

六、检查验收

两年培养期满,导师应组织教研室就培养对象的师德师风、教学技能、科研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验收并作出评

价,并将培养相关资料(包括导师个人档案、培养对象个人档案、培养计划、专业及专业基础考核原始试卷及试卷评分、专业外语能力考

核成绩、沟通谈话记录、试讲记录、试讲内容教案、讲稿及课件等)整理成册(一式两份),一份由教研室留存,一份上报基础医学院。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教研室、实验中心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教研室、实验中心是高校最基层的教学与学术研究单位,在强化教研室、实验中心常规功能的基础上,重视教研室、实验中心各种档案

的规范化管理,对促进和指导教学、科研活动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各教研室、实验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

实施办法。

一、教学档案

是指在教学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考察利用价值、按照一定规律集中保存起来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是教学

内容、方法、途径和效果的真实记录。

主要内容应包括:

1.教研室、实验中心概况

(1)教研室、实验中心简介

(2)教师业务档案

(3)教师授课情况一览表

2.教学基本文件

(1)教学管理制度

(2)教学大纲

(3)教材及参考资料

3.教学常规运行资料

(1)教学任务书、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表、课程表、任课教师审批表

(2)教案、讲稿与课件

(3)学生座谈会、学生辅导、答疑等记录-

(4)实验教学相关资料

(5)教学意见与教学质量评价

4.考试相关资料

5.教研活动资料

(1)教研活动记录

(2)听课记录

(3)师资培养

6.质量工程建设资料

(1)相关文件、申报立项批文

(2)项目申报书、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总结

(3)教学改革措施与效果总结

7.学生能力培养

(1)学生实验技能比赛、开放性实验相关资料

(2)指导学生科研活动资料

8.研究生及学科建设工作

(1)研究生培养方案

(2)研究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材料

(3)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目录和复印件

(4)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目录和学位论文原件

(5)毕业研究生原始实验研究资料存档

(6)学科建设总体规划

(7)学科建设年度计划

(8)学科建设工作资料(参加学术交流、实验记录、图书资料)

(9)学科建设工作年度总结

二、科研档案

是指在科学研究、技术革新、科研成果的推广使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按一定的归档制度集中保管起来的科学研究文件

材料。包括:

1.科研论文发表目录与发表论文复印件

2.科研项目申报清单与科研项目申报书复印件

3.科研项目立项清单与立项科研项目复印件

4.科研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目录及文件

5.科研成果申报清单与申报材料复印件

6.科研成果立项清单与立项材料复印件

7.科研成果立项批复文件

8.立项课题研究阶段成果

9.课题中期研究和检查报告

10.课题结项资料

11.主讲学术报告清单与报告内容材料

12.参与院外学术报告清单与报告内容材料

三、行政档案

1.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2.安全管理情况记录表

3.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统计表

4.每学年教师值班表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青年教职工联谊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青年教师联谊会由部门青年教师自愿组成。本会是在部门党政领导下,以交流、咨询和联谊为主要目标的群众

团体。

第二条 本会宗旨:积极贯彻落实2013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的若干意见》。具体为:加强师德建设、提升业务能力、促进情感交流、倡导健康生活。

第三条 本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和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推进青年教师思想、业务和生活等方面的交流,为青年教师进行学术交流、教学研讨、学习互勉、增进友谊搭建平台。

第五条 做好学校和部门有关政策的宣传,了解青年教师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动态,为学校和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六条 开展青年教师联谊活动,组织适合青年教师特点的社会实践调研及文体活动,丰富青年教师的业余生活。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根据自愿原则,凡在基础医学院工作、年龄在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均可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青年教

师联谊会入会申请表》。符合条件者经理事会审批后,即可加入本会,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基础医学院青年教师联谊会章程》。

(二)服从本会做出的决议、决定和各项安排,参加并支持本会的活动。

(三)为其他会员提供各种信息资源,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四)入会会员须参加本会所设的常用QQ群以便交流,并有责任发展新会员。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本会召开的相关会议。

(二)具有本会内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三)参加本会召集和举办的各种活动。原则上每学期开展两次活动,一次校内,一次户外活动。

(四)无偿享有本会和其他会员提供的各类信息资源。

第十条 通过书面申请,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活动将视作退会,也可申请自愿退出本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会设理事会、秘书,理事会为本会的领导机构,秘书为理事会常设机构。

第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副理事兼任秘书,理事5-9人。

第十三条 理事由本会会员推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可连续任期,至多2届。

第十四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负责会员的联系,负责教学研讨、学术交流和科研咨询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其他相关

事务。

第十五条 以上各项选举和决议的确定均以简单多数通过为原则。

第十六条 经费来源:部门划拨或社会赞助。本会秘书处负责经费管理,由全体会员监督。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本科生课堂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总体目标:为了维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优良学风建设,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全面促使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川北医学院学生

手册相关条例,结合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课堂管理办法。

第二条 组织机构: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学生工作小组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颁布,督促工作的落实;科任教师负责课堂教学并担负课堂管

理主要职责;学生科负责课堂纪律检查与奖惩执行;班长协助科任教师点名并负责向学生科报送课堂情况。

第三条 适用对象:凡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需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四条考勤规定: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教学活动,包括军训、上课、实习都要遵守考勤制度。学生不得无故旷课、迟

到与早退。

第五条请假规定:请假规定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请假规定执行。学生有事要耽搁课程必须课前请假,有特殊情况者,可以提前电话告知学生

科(请假超过半天向学生科请假)或科任老师(请假时间恰好为该教师所上课程即可向其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待事后本人到学

生科办理补假手续;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超假未返校者,均视旷课处理;

第六条 违纪归类:

1.迟到早退旷课类:凡上课预备铃声响后才进入教室的即视为迟到,教师未提示下课即自行离开视为早退,迟到15分钟才进入教室的视为

旷课。(按川北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六条,无故迟到或早退3次,按旷课1学时计算;擅自离开实习点者,一天按6学时计算)

2.违反课前要求类:学生不得将食物带进教室,更不准在课堂上进餐、吃零食等;学生上课时做到衣着整洁、得体,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室。

3.违反课堂纪律类:学生不准在课堂上睡觉;学生不准在课堂上使用手机、MP3播放器、MP4播放器、便携游戏机及其他同类产品等从事与

课堂学习无关的活动;学生不准在课堂上窃窃私语、嬉笑打闹或随便出入教室、接听手机等影响老师讲授和其他同学正常听讲。

第三章 处理措施

第七条 检查人员:军训的考勤一般由军训所任连长和指导员完成;实习的考勤一般由带习教师和所在医院完成;课堂考勤一般由科任教

师、辅导员、大班长共同完成,科任教师可以自己考勤,也可委托大班长考勤,辅导员主要负责课前检查与课间抽查。

第八条 检查程序:对于检查到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检查人员首先填好课堂纪律检查表(见附件),然后及时报送学生科以便及时处理与

存档。

第九条 处理类型:处理凡是有违纪记录的,将与本人参加下学期的奖助学金申请、评优评先、入党即转正等挂钩。对于旷课学时达到10学

时及以上的,按程度严格按照川北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执行。即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达20-39学时严重警告处分;达40-49学

时记过处分;达50-59学时留校察看处分。达60学时及以上的开除学籍。

第十条 具体措施:凡有上述第六条违纪学生(以课堂纪律检查表记录为准),均应受到相应处理。

1.迟到或早退。3次以下者,检察人员给予口头批评。3次及以上者给予学院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学期的先进个人评选及所有奖助学金评定

的资格;属入党积极分子者,将被取消该学期的推优入党资格;属预备党员者,需延迟转正日期,加强培养考察。其所耽搁学时按旷课进

行累加。

2.违反课前要求的学生。3次以下者,检察人员给予口头批评。3次及以上者给予学院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学期的先进个人评选及所有奖助

学金评定的资格;属入党积极分子者,将被取消该学期的推优入党资格;属预备党员者,需延迟转正日期,加强培养考察。

3.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次数及认错态度好坏,给予处分。按照川北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六条第6款之规定“违反学校

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处罚可以开

除学籍。

第十一条 学生党员及学生干部有违反本管理规定,从重处分。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学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学生寝室卫生规章制度

学生宿舍是同学们的生活、休息场所,宿舍内务状况的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同学们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反映出同学们的精神风貌和文

明修养程度。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增强广大同学的劳动卫生观念,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川北医

学院学生手册《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并结合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实际,对我院《内务管理制度》做明确规定,细则如下:

一、公寓内务检查由公寓值班室、年级办、学生会共同负责,会对男、女公寓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公寓值班室和年级办当天公布内务

检查结果,学生会生活部每周公布一次内务检查评比结果和每月公布一次各班寝室内务情况。

二、实行宿舍卫生班级积分制

1.公寓值班室、年级办和学生会生活部对内务的评比结果与班级积分挂钩,内务检查所扣的分直接计入个人所在班级积分。

2.学期末,同年级内务积分最后五名的班级没有资格参评院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班级取消组织管理单项奖评比资格;学年末,同年

级卫生积分最后五名的班级没资格参评校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

3.每月班级内务积分(班内所有寝室每周寝室卫生分数的总和)低于160分者,该班需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并按学生会、团总支要求限期整改。

三、表彰及奖惩办法。

1.被评为“五好宿舍”的寝室,宿舍每个成员会依据《学生手册》加、减相应的综合测评分。

2.凡在校级宿舍内务评比中获表彰为院争得荣誉的宿舍,宿舍每个成员会

依据《学生手册》加相应的综合测评分,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等级。

3.公寓值班室、年级办和学生会生活部对各寝室的评比结果会和各个寝室成员的个人综合测评挂钩。一学期末,寝室内务合格而被通报表

扬次数大于等于三次的寝室,其成员将会依据《学生手册》加相应的个人综合测评分;寝室内务应不合格而被通报批评次数大于等于三次

的寝室,其成员将会依据《学生手册》依次累计扣相应的个人综合测评分,而若是学生会、班委、团支部成员及室长则会被加倍扣分,以

后通报批评一次就扣一次个人综合测评分0.01分,扣班级内务积分2分。一学期个人卫生综合测评扣分累计达到0.05分者,取消本学年及下

一学期的所有评优资格。

4.实行困难补助及其它各种评优的评比与个人寝室内务挂钩制度,一学期扣班级卫生积分达0.05分者,取消下学期个人困难补助等各项评优

的评比资格。

5.一学期按公寓值班室、年级办和生活部内务评比结果,对男、女公寓各评出优秀宿舍男1--10个、女1--10个,各寝室成员依据《学生手

册》每人加相应的综合测评分,寝室长双倍加分。

6.一学期内,未被公寓值班室、年级办和学生会扣分的宿舍各寝室成员每人依据《学生手册》加相应个人综合测评分。

7.宿舍内务评比结果,公寓值班室和年级办当天公布内务检查结果;学生会每周公布一次各寝室内务检查结果,每月公布一次班级内务检

查结果。每周分男、女生宿舍各评出优秀宿舍和较差宿舍,每月评出优秀宿舍班级和较差宿舍班级,对宿舍成员和班级进行表彰或批评。

学期末,累计三次被评为优秀宿舍的宿舍,奖励班级积分8分;累计三次被评为较差宿舍的宿舍,扣班级积分10分,并按办公室要求限期整

改,定期组织学习提高;累计三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宿舍,依据《学生手册》扣宿舍成员每人相应的综合测评分,室长双倍扣分。

8.对宿舍内务不合格寝室,累计三次者,取消下一学年“五好”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9.一月内,凡是班级宿舍内务被通报批评累计达三次者,不给予与通报表扬与批评的互相抵消,而是整个班级按通报批评给予扣分。宿舍

卫生保持时间与上课时间一致,即上午四节课,下午四课,在保持卫生期间公寓值班室、年级办和学生会生活部随时进行检查和抽查,学

生会生活部将对较好、较差宿舍分别进行表扬和批评。其余时间,宿舍内务也要保持清洁、整齐。

学生宿舍内务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学生宿舍内务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

宿舍内务的标准与依据。具体要求及评分标准见附页。

六、宿舍公共卫生的要求

1.不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2.不在宿舍内做饭,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3.不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4.保持墙壁干净,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5.不准在楼道内打踢一切球类。

七、学生宿舍卫生由相应年级办公室及学生会生活部负责,每个月检查6-10次。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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