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科技工作量及科研专项奖励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川北医学院科技工作量化评分标准》(〔2024〕189号)、《川北医学院科研专项奖励办法(试行)》(川北医发〔2024〕190号)文件的要求,为了全面、准确地统计和量化各部门的科技工作,请各部门根据认真收集并提交相关材料并按下标要求填报及完成计分。
一、提交要求
1、科技成果绩点统计时间及内容见科研专项奖励要求表(附件1)。
2、工作量化统计时间及内容见科技工作量化要求表(附件2)。
3、审核及盖章:各部门须先对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量化评分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各部门需在提交前完成审核,并由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4、提交方式及时间:请在2024年12月6日17:00前,将附件3、附件4的纸质版及对应证明材料提交至科技处综合科,电子版现场拷贝。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3371779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各部门请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同时要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因漏报造成的统计和奖励缺失,不予补发。
2、确保资料质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对应工作量化填报的要求,做到“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确保责任到人。
3、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将对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抽查,如发现部门所报资料不实,将会根据《川北医学院绩效工资分配“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按2万元/项扣发部门绩效。且因科研工作者个人虚报、乱报、多报或未如实计算科研绩点,学校将会按严重科研失信行为处理。
感谢各部门的大力配合,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科研专项奖励要求表
附件2:科技工作量化要求表
附件3:科技工作量化汇总表模板
附件4:科研专项奖励汇总表模板
附件5:川北医学院科技工作量化标准
附件6:川北医学院科研专项奖励办法(试行)
科 技 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