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地合作

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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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校地合作处2018年成立,是学校的行政职能部门,包含校地合作、川北医学院校友工作研究总会(以下简称“校友会”)、四川省川北医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等4个方面的工作内容,下设三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合作发展科和校友事务科,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2.按照上级有关校地合作政策指示精神,认真研究校地合作政策,积极探索校地合作新模式、新机制。

3.建立健全校地合作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校地合作工作运行与管理体系。

4.加强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拓宽校地合作的渠道与途径,推进校地、校企深度合作和产教研融合。

5.负责全校系部院校企、校地合作项目立项工作,做好重大项目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

6.建立校地合作网络平台,实现校地合作信息与资源共享。

7.负责校地、校企合作协议的签订和管理工作。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协助各系部院寻求校地、校企合作。

9.负责各地校友会的建设和发展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地校友会组织的重大活动。负责校友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10.负责川北医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工作。

11.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12.完成上级或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部门日常行政事务,科室之间工作的沟通、协调。

2.负责办公室日常综合事务,涉及办公室各类材料统计、汇总和上报等。

3.负责内部会议的通知、准备和记录等。

4.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掌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执行学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

5.协调对接和受领上级部门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

6.负责全校教育乡村振兴工作调查研究、会议组织、数据统计、资料归档、材料上报、和信息宣传。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合作发展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处(会)的决议、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拟定校地合作处工作计划、总结等文稿。分析学校与地方合作的可行性,拟定学校与地方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收集、汇总、整理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合作需求信息,正确、及时、完整地向学校报送各类信息。

3.收集、汇总、整理校内各部、处(室)、二级学院可供推广和应用的科教成果信息和适应社会需求的合作事项。

4.积极开拓学校与地方合作交流渠道,负责学校与地方合作事务的对外具体联络、洽谈工作。

5.根据校、处领导安排,对学校与地方开展的合作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协调、评估、考核。

6.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校地合作的立卷归档工作。

7.完成处(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校友事务科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校友工作。做好校友工作办公室及校友总会秘书处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2.做好校友联络工作。加强校友基础工作建设,建立起学校校友工作的长效机制,密切校友与母校情感,通过发挥校友的积极作用,为建设高质量、综合性品牌大学贡献力量。

3.加强与地方校友会的联系,指导地方校友会的工作;加强对学院校友工作的指导。

4.加强校友宣传工作。做好校友会、校友的宣传报道工作。

5.做好校友信息收集、校友活动安排、返校聚会、来校接待、校友与学校合作事宜。

6.做好校友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维护校友网;建立校友信息数据库,收集、保管好有关校友重要资料,方便校友的互动联系。

7.四川省川北医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校友总会的立卷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