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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课程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4 点击:

护理学院各教研室:

根据川北医学院教学评估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课程评估的通知》,强化课程内涵建设,着力打造一批金课,切实发挥课程育人主战场作用。护理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评课程

本年度对护理学专业《护理学导论》《护理管理学》《精神科护理学》《急危重症护理学》,助产学专业《助产学》《妇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七门课程开展课程评估。

二、评审流程

(一)教研室开展课程自评:请各教研室组织课程组按照《川北医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2022年修订版)》及支撑材料要求(附件2),逐项梳理、准备支撑材料及依据,并逐项自评打分;撰写课程自评报告(附件1),并于2023年12月21日前将课程评估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书面与电子材料提交给护理学院教务科陈星彤(284788792@qq.com)。

(二)院系评估:护理学院组织督导专家于2023年12月22日开展集中评估,逐项打分,得出评估结论。同时组织学生代表(不少于10人)参与受评课程的评分(附件3)。

(三)此次未被评估的课程,应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自评自建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护理学院2023年课程评估自评报告

2.川北医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2022年修订版)

3.川北医学院课程评估学生评分简表

 

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

2023年12月13日